106年6月22日~8月15日
(1) | 參加者須成為台灣好樂園的會員,加入會員時請填寫正確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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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同一個會員帳號可上傳不同家主題樂園的創意愛心照,每家樂園僅限上傳一張 |
(3) | 上傳一張照片就擁有一次抽獎機會 |
(4) | 照片需在106/6/22~8/15於主題樂園裡拍攝,並且擺出創意愛心姿勢的照片,拍攝背景需具有樂園辨識度,例如與樂園Logo、遊樂器具、樂園特色場景等合照。 |
(5) | 於活動結束後,將由活動小組統計各家樂園的上傳照片數量提供給各樂園,由各樂園捐出等同照片數量的物資給公益團體。 |
(6) | 凡經檢舉或查證,參加者有直接或間接以非正常之手法進行網路登錄之行為,主辦單位有權利保留取消其得獎或抽獎資格及法律追訴權。 |
(7) | 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參加者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 |
(8) | 所有參加者保證所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之個人資料,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若有假造、冒用、盜用或不實、不正確之情事時,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與延遲中獎公告。 |
(9) | 本活動若因電腦、網路、電話、惡意程式等或其它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與本活動者所登錄之資料有所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所導致資料不符合規範,主辦單位將視為無效票並執行扣票且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得獎者亦不得異議。 |
(10) | 中獎者一旦簽收贈品後,若有遺失、毀損或被偷竊等喪失占有之情形,主辦單位不負補發獎項之責任。 |
(11) | 經由不正常途徑非法破解、竊取、竄改或毀損電子資料之行為,均屬違法。行為人應負刑事及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若發現中獎者任何疑似觸法之行為,可逕行取消參賽者或得獎者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
(12) | 本活動獎品若因市場缺貨或其它不可抗力之因素而無法出貨時,活動主辦單位得以同質性的等值獎品取代。 |
(13) |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得終止或變更本活動辦法、獎項等相關活動內容之權利。 |
(14) | 活動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萬元者,得獎者應自行負擔10%之中獎所得稅(外國人士須繳20%稅金),若得獎者不願意給付得獎商品之稅額,則視為得獎者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如得獎人未滿20歲或無行為能力者,須由法定代理人同意,並填寫同意書後使得領取。 |
(15) | Dyson三合一涼暖空氣清淨器,領獎前需配合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以利贈品寄送作業進行。 |
(16) | 如有其他未盡事宜,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或解釋為最後依據。 |
(17) | 本活動參與者完成個人FB資料授權後,均視為本活動參與者已同意提供本活動辦法內所列之個人資料予主辦單位,於本活動之必要範圍內處理及利用。 |
(18) | 本活動主辦單位將採取謹慎措施保護參與者資料,並按業務權責指定專門人員控管資料庫存取,以保護個人資料之安全性。任何未經本活動主辦單位正式授權之人員,絕對禁止接觸參與者的個人資料。 |